【Bodog博狗新闻报道】
我对痛感极乏耐受力,任何不快(包括肉体的疼痛)都会影响情绪,扰乱心绪,我会因此而什么也做不了。殆始于三月,我的左肩又开始疼痛(离右肩不再疼痛不到两个月)。疼痛不仅影响到我的手臂的正常活动,还影响到我的心情,我的睡眠。我平均每天只能睡四小时左右,一般夜间四点左右就要起床。不是没睡意,而是疼痛使我无法继续睡在床上。拉开窗帘,庭院曙色朦胧。我端坐沙发等待真正的天亮,如果不下雨,我就出门走半个小时再回来做早餐。等待中我什么也不做,沙发上放了一摞书,但我不看,因为注意力没法集中,看不下去。事实上稍微长一点的文章我就看不下去,连续阅读一千字,必滋生难以忍受的烦躁。那种烦躁不仅滋生于内心,还蔓延在周身。于是,整个上午我都是头晕目眩。我坐在那里,眼睛盯着电脑屏幕,别说看文章,连最简单的游戏都没心思玩。此时我只有一个想法:快到中午,吃过午饭我就可以在沙发上躺一个小时。几个月来,我不能思考,什么也不能做,时常有种脏器衰竭的感觉。甚至脑子里无法构造一个平平仄仄平的五言诗句(殆与英文之抑扬格五音步句子相近)。有时我想,如果有人想问我:怎么很久不见你写作?那么,上面的话就是回答。即便是垂死的人,也会有短暂轻松的时刻。几天里,我也会忽然获得某个短暂的轻松时刻,没有疼痛,没有烦躁,没有衰竭。此时,我就想,短暂的时刻虽不足以让我构思一篇文章并把它写出来,我是不是可以把以前的东西看一看,做些适当修改?于是,我就翻出以前的东西来看。可是我看不下去,不是因为好不好看的问题,而是出于羞愧和厌倦。我怎么能写出这么糟糕的东西?我脸红心跳,恨不得走街串巷,把那些散落出去的纸页全都收回来付之一炬。我想这是正义之举。可我做不到,我没有能力挽回败局,无法阻止谬种流传。尽管谬种只在阴暗角落里蒙尘发霉,但难保它们不会变性长成其他有害物种。我羞于看自己写的东西。就像我羞于在镜子里看自己的样子,就像有些演员不愿意看自己参演的电影。所以,当有人偶尔太过无聊和我谈起我过去的一篇故事中的某个人物时,我会不知道他在说什么。请原谅我,我真的记不住我曾写过的故事。我倒是乐于和人们谈谈乔伊斯小说中的人物,比方说布鲁姆,迪达勒斯,加布里埃尔,钱德勒和坎宁翰,或者谈谈博尔赫斯的小说,谈谈他的《南方》和《博闻强记的富内斯》。当然,还有许多可谈的,都是能令我可以感受到谈论的愉悦的人物和作品。但千万别跟我谈中国近现代的作家,任何作家都不要跟我谈。包括鲁迅。因为那会引发争执、诅咒、威胁甚至逮捕。如果要谈中国的,唐代传奇志怪小说倒是可以谈谈。我曾不止一次看《太平广记》里的故事。对《陈季卿》记忆深刻。因为那个故事叙说了一个有趣优雅而伤感的梦境。我喜欢梦境胜于现实,我写梦境也好过着墨现实。我是一个有着超级梦幻感的人。就像博尔赫斯说的,我偏爱做梦。这是我的个人属性,我的特别之处。我想肩痛少眠严重影响到我做梦,我已经很久不再做梦。没有梦,我什么也写不出来。对于像我这样自称偏爱做梦的人未免让人轻视和嘲笑。这是可被理解和原谅的误会。准于常见,所谓梦,也就预示着幻而不实,因为梦即虚幻。我不知道梦幻和虚幻这两个词哪一个更古老。但我不认为这两个词可以划等号。轻视或嘲笑我的人一定认为,爱做梦的偏好最终将使我分不清现实世界和梦幻世界,甚至(不可避免地)晨昏颠倒,把现实当梦境,就像注射了过量吗啡的瘾君子,总在现实世界里飘忽梦游,养成玩世不恭的恶习,久而久之必铸成大错。其实,把现实当梦境有什么不好呢?如果我说我的一生就是一个噩梦,大概不会有人反对。因为我这样说并非出于人生失意的悲慨激情,也非出于愤世嫉俗和玩世不恭的报复念头,我只是坦陈了我的真实感受和觉悟。很多时候我的确都是把当下的现实看做梦境,看做一个噩梦的延续,我有理由这样看待。只可惜这个梦有点长,我已忘记她始于何时(据说得找品行端正、细心仔细的编年史作家才能搞明白,他那里有完整数据和详实记录),更不知何时醒来。这个长长的噩梦给了我太多间歇性的醒来(梦中之醒)时间,让我疲于思索和归纳,让我恐惧,憎恨,怨嗟……我知道有些颇具人道主义情怀的人有时也不得以把现实看做噩梦,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坚信既然是梦,就有醒来的时候,我不知道是我的人生观属于梦幻还是宇宙观属于梦幻,或者应该反过来说,我有着梦幻感的人生观和梦幻感的世界观。这有什么区别吗?不管正确与否,我只想说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非得之于学习和思考,对我来说它们是先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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